围绕“一个全面三个统一” 我市实现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01 】 【选择字号:

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编办《关于加强市(州)纪委派驻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市编办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 )按照“全面派驻、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和精简高效的机构设置原则,积极推动完成全市纪检派驻制体制改革,经市编委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省编办批复同意,印发了《关于调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派驻机构的通知》,成立嘉峪关市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和单独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

实行纪检派驻制体制改革,是对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遵循,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助于切实增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进而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改革过程中,我市坚持派驻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不增加,同时在全市派驻各单位中动态调剂机构编制资源,积极探索和创新机构设置模式,撤销原派驻各部门纪委和纪检组35个,将其人员编制整体划转市纪委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采取综合派驻与单独派驻相结合的形式,新设立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和10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我市建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大友企业公司等企业开展综合派驻监督,单独派驻纪检组分别对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开展单独派驻监督。

下一步,我市将出台纪检派驻制相关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纪检派驻机构职责权限、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细则,以确保我市纪检派驻部门更好的发挥执纪监察作用。(市编办 崔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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