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级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来源:甘肃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19-02-25 】 【选择字号:

随着1月底前省委、省政府41个部门和单位“三定”规定的印发,我省省级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我省机构改革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实施,改革后党的全面领导得到加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得到深入贯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得到切实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得到不断完善,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按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总体部署,在中央地方机构改革专题组的指导下,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成立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委书记林铎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李元平任办公室主任,省委委员、省委编办主任张怀仁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委改革办、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领导全程参加。省委常委会多次讨论研究我省机构改革工作,省委书记林铎亲自担任“施工队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亲自指导、协调、督促改革方案起草、干部配备、人员转隶、制定“三定”等工作。2018年8月28日,我省机构改革方案正式上报中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10月15日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印发。方案印发后,我省制定实施意见,配套印发领导班子配备、机构挂牌、办公用房、人员转隶、“三定”规定、资产档案移交等专项方案,保证了改革有力有序平稳推进。

改革后,甘肃省委省政府共设党政机构60个(其中,正厅级51个、副厅级9个),省委机构18个(省纪委省监委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2个),省政府机构42个(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1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与改革前相比,减少机构7个,精简10.4%。此外,还按照中央要求,对违规设置的机构和岗位、违规配备的职务进行了清理规范,将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盘谋划、整体推进,增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较好解决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关系不顺等问题,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目前,各部门和单位正在按修订后的“三定”规定配备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改革任务,促进改革成效,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适时对省级机构改革进行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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