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灯下黑”我市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7-25 】 【选择字号: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度,强化纪委内部监督执纪问责水平,市编办根据省纪委、省编办《关于建立健全市(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通知》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新建机构“撤一建一”原则,撤销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组建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履职等方面的情况

在改革中,市编办坚持以机构内部挖潜和盘活现有存量的原则,不单纯通过增设机构、增加人员来强化监督,而是着眼于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进一步调整纪委内设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效能。通过机构、领导职数“撤一建一”和人员编制内部调剂,实现改革后纪委处级机构总数、处级干部职数和编制总数“三个不变”。

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其组建对加强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管理闭合系统和有效防止纪检队伍内部管理“灯下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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