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四项措施”助推全市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4-25 】 【选择字号:

为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破除约束人才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推动全市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市编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编制管理,开辟绿色通道,以“四项措施”破解高层次人才的编制需求问题,将有限的编制资源最大限度用于助推全市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全力保障人才引进编制需求。一方面坚持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对全市部分事业单位的空余编制进行核减收回全部或部分空编,对收回的编制推行年度编制使用总量控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使用,打破“编制一核定终身”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的管活现有编制资源。收回的剩余编制用于人才引进和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另一方面通过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实行“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和“急需紧缺人才、特殊岗位人才周转编”制度,用于保障全市重点行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和特殊岗位人才。专项编制不计入用人单位编制总数;周转编制一般为3年,按照“先进后出”的办法用于保障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自然减员后,周转编制相应核减。

二是畅通人才引进编制绿色通道。将人才引进工作列入市编办年度重要工作内容,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的“三大改革、一项管理”,对人才专项编和周转编严格管理,不挤占、不挪用、定编到人、定编到岗,畅通人才引进编制绿色通道。

三是简化人才引进用编审批流程。根据《意见》中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待用人单位自然减员后,周转编制相应核减,简化人才引进的用编审批手续,切实解决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四是加强人才引进部门沟通协作。不断增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及时解决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信息共享、问题共研、工作共推。对涉及机构编制重大事项及时向编委领导汇报或提交编委会审议,确保我市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市编办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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