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管理机制 强化监管力度 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迈出新步伐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4-25 】 【选择字号:

近期,市编办按照市政府《研究关于推进城市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和大景区旅游合作经营开发等事宜》会议纪要精神,统筹调整了市综合执法局、市环卫局执法职能,将原市综合执法局承担的部分环卫监督执法职责及部分人员编制划转至市环卫局,并在此基础上,整合力量优化配置,组建成立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境卫生执法监察支队,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和督查巡查力度。

环境卫生执法监察支队组建后,主要负责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我市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相关处罚职责,具体包括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行为的处罚职责;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行为的处罚职责;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行为的处罚职责;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行为的处罚职责;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行为的处罚职责。

创新环卫部门管理模式,强化专项监督巡查力度,有利于提升我市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水平和构建城市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机制,打破“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干管一体”模式,推动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从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向市场化运作、政府监督管理的模式转变,逐步实现“干管分离”的目标。(市编办 崔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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