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四项举措”进一步夯实实名制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8-03 】 【选择字号:

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市编办深入挖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效能,通过“四项举措”促进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动态化,进一步夯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市编办通过印发《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暂行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规范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上报、更新等步骤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各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事项办理流程,将管理步骤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提高动态管理水平。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不断推动编制管理由外延式膨胀增长向内涵式挖潜调剂转变,科学分析各单位人员状况,优化人员结构,及时更新信息,向科学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对人员新进、调转、任职、退休情况,强化与组织、人社等部门沟通衔接。在办理人事变动手续过程中,采取“先沟通,再办理”的方式,有效杜绝超编进人、违规进人的漏洞。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市编办成立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专职从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人、专机对实名制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不定期的对工作人员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效率。(市编办 张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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